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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 08:53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6-09-30 08:53  点击:342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6】022号

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2016年9月28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随着2016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在院博士研究生党员的构成发生了变化。为了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博士研究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大会的选举,经研究生党总支部申请,院党委决定调整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及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孟庆红(兼)

  副 书 记:都  青(2016级 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生)

  组织委员:戴巍巍(2016级 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

  宣传委员:杨  超(2016级 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

  文体委员:陈衍桥(2016级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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