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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1至2012学年“创先争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9日 15:56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2-11-19 15:56  点击:1378

 

吉大法学院团发【2012008
法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1至2012学年
“创先争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各分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及社团:
在过去的一年中,法学院团委在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院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育人职能思想引导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法学院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共青团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委员会
O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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