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12-11 13:07 点击:1485
为了准确把握学院教育教学的脉搏,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科学育人、全面育人的目的,从2009级新生入学开始,法学院成立了本科生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院级领导,从新生的学风建设入手,开展全方位的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指导与督察工作。
督导员带班两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全面了解班风建设情况,指导班级学风建设,提出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阶段计划,切实落实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解决学风中易出现的问题。平时通过电子邮件、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疑惑,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围绕“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改革方案,解决学生学习兴趣与动力问题。
督导员按照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协调辅导员、教学秘书、大学生导师的工作关系及职能,组织召开工作会,定期交流、沟通信息,及时总结、协调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培养高效、务实的育人队伍,形成教育机制的全员化、全程化。督促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和主要学生骨干“进教室、进宿舍、进社团、进网络”,多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态,多倾听学生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多提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对策,多解决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关键问题。
我院实行的教育教学督导员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一次创新,是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的一次全新的探索,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情感的一次大胆的尝试,也是从低年级就开始培养学生校友情结的重要手段。经过一学期的运行,同学们普遍认为,督导员制的实行,在入学之初就能近距离接触学院领导,接受老师的教导与指点,可以让大家在沟通中学习老师们渊博的专业学识、深厚的知识底蕴;在交流中分享老师们广阔的人文视野、严谨的治学精神;在倾听中感悟老师们谦逊的为人态度、睿智的人生哲学,这不仅会对学生个人学业进步产生极大的促进,而且对于学生整个人生成长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为这是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一次创新尝试,许多方面还需我们不断地加以探索和总结,但我们相信,既然这个创新尝试受到了新同学的广泛好评,那么说明我们的做法是学生所需,我们会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督导员制度不断加以完善,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
法学院2009级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名单:
组 长:姚建宗 李洪明
成 员:
1班:姚建宗 2班:蔡立东
3班:张 旭 4班:于 莹
5班:张光宇 6班:李洪明
7班:李建华 8班:黄文艺
9班:赵 洁 10班:徐 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