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0-2011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同学请补充提交如下材料:
1、每人提交一份本人上一学年度的成绩单
2、每人提交一份申请书(已提交的同学除外)
请于8月30日(星期一)下午2点前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勿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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