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2-10 01:50 点击:888
各院属学生社团:
为鼓励各学生社团能更好的为法学院学生学习及日常生活服务,提高法学院下辖社团组织的素质,加强社团管理组织的内部建设,促进社团与学生的共同进步,根据我法学院的具体情况,院团委特开展2010年度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优秀社团”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设置“优秀学生社团”一个奖项。该评选工作由院团委统一组织,评选过程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具体评选标准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
(一)在法学院团委社团部正式注册登记的社团,成立须满一年;
(二)本年度内应当无违规违纪现象,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社团管理制度。
(三)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取消评优资格:
1、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
2、不服从院团委管理
3、三个月(非学生假期)内无任何活动,机构涣散;
4、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例如带有商业性质等);
5、受处分的社团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评选;
6、被取缔后重新建立的社团,年内不能参加评选。
二、实施办法:
(一)评审内容:(满分100分)
1、社团体制建设(10分)
2、社团举行活动数量和质量(30分)
3、社团评优材料的完备与丰富程度(20分)
4、社团与社团部的合作情况(20分)
5、综合效应(20分)
(二)评比细则
1、“社团体制建设”根据社团上交的材料中是否包括完整的内容,要求有社团章程、社团管理机构设置、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等,各种规章要求合理可行,最高给10分。
2、“社团举行活动数量和质量”根据社团举行活动的数目和规模及影响力而定,社团上报的活动要对一定数量的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力,原则上每举行一次活动给3-5分。对社团举办的精品活动和大型活动,社团部将进行专门的评估,对举行大规模高质量的活动的社团可以突破这一上限,最高给10分;
3、“评优材料的完备与丰富程度”根据社团上交的评优材料的完整性和生动性而定,主要考虑社团的材料是否符合校社联历年要求,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书面的文字材料、照片、电子版材料、录音、录像等,根据结果给1-20分;
4、“社团与团委的合作情况”根据社团与团委社团部的联系和配合程度而定,包括与社团部的日常联系和在团委举行的活动中与团委的配合两个方面,分值为15分以内。对在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中能主动联系团委社团部的社团,酌情加1-5分;
5、“综合效应”为院内师生、社会各界对该社团的评价及对团委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值1-20分。
具体评选流程
一、 参评社团上交材料
各社团向法学院团委社团部上交材料,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到公共邮箱。随后团委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选机构
本次社团评选由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团委组织进行,评选过程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选结果公示
将评选出两个优秀社团,并将结果于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