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办 > 学生工作 > 正文
学生工作
转发:关于开展2011届贷款本科毕业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办理展期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1日 16:29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1-06-11 16:29  点击:1804

各学院:

    经和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定于6月14日-6月16日到各校区为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办理展期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按要求及时办理展期手续。没有办理展期协议的同学7月1日以后自动进入还款期还款。

    2、请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携带身份证与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中性笔。目前尚没有接到通知书的同学,需要提交录取单位证明,取得通知书后务必在7月1日前送到国家助学贷款公室。

    3、为了方便学生,本次办理展期是邀请银行工作人员到各校区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一。

    4、办理展期人员信息必须和sais系统录入信息一致,具体名单及展期信息见附件二。名单中用黄色标注的学生在“是否展期”一项填写“否”,同时填写了“录取学校”信息,需在现在办公会时统一更正。

    5、 各学院将展期协议书两份、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以及《2010届贷款毕业生展期信息汇总表》在6月24日前送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联系人:代磊、刘宇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办理日期 校区 办理地点 具体时间 学院
6月14日(周二) 前卫南区 经信教学楼F1阶 8:30-9:10 哲学社会科学学院
行政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学院
经济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9:10-9:50 数学学院
物理学院
商学院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学院
软件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需办理的学生名单:

  

张晓敏 07070105 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巩燕楠 07070106 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
李洪盛 07070204 法学院   0
张彤雷 07070206 法学院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3
姚盛伟 07070227 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2
张昌瑞 07070317 法学院 2 3
刘雅星 07070320 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沈煜 07070328 法学院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
汪洋 07070329 法学院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3
周双月 07070404 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3
汪廉瀛 07070411 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3
吴先猛 07070420 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学院 3
朱金超 07070421 法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2
王凤梅 07070522 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2
葛仲彰 07070626 法学院   0
伍磊 07070627 法学院 吉利大学法学院 3
韦伟 07070725 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潘纪强 07070920 法学院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3
刘巧娟 07070928 法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3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