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1-07-10 19:30 点击:1631
我院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中一直以响应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3868la银河总站2010“关注学生成长年”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来开展工作。
7月10日我院与扶余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分别签订《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大学生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和《3868la银河总站“双百工程”志愿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出席签约仪式的有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实验教育中心主任孙学致教授,吉林省扶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白相君法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三庭副厅长、扶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田法官,扶余县人民法院干部科科长刘伟超,法学院团委书记高岩等,会议由高岩老师主持。
签约仪式上,孙学致教授对法学院与扶余县法院的合作予以高度评价。他指出,双方的合作共赢对于法学院学生的成长、基层法院法官的继续教育和法学研究都有重要意义。白相君法官和李雪田法官也说到,扶余县法院作为全国优秀法院典型,其继续发展需要法学院的理论指导,也愿意为法学院学子的成长提供实践教学基地,双方的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然后,孙教授和白法官为实践教学基地挂牌,签约仪式正式结束。
法学院与扶余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签约对进一步适应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服务地方各项建设,加强交流与协作,推进志愿服务项目拓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搭建全校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平台,促进工作创新,践行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的志愿服务“双百工程”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