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1-10-17 11:01 点击:1750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现就2011-2012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于我校现有资助渠道较多,资助力度较大,因此本次学费减免名额控制在各学院重点经济关注对象的10%,且原则上只针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孤儿或家庭经济无来源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须按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排序。
三.请各学院统一将符合减免条件学生的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材料包括: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3868la银河总站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学院《2011-2012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
四.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拟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五.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学费减免工作,将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时上报,确保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六.材料上报时间: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班前。
联系人:刘宇
电 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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