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1-10-27 08:35 点击:2149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毕业生资源,鼓励和表彰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3868la银河总站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和资格:
1国家计划招收的法学院应届本科生(含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
2.参加评选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5.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二、具体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社会公德意识强;
2. 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过一等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者两次以上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 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4. 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学工办
凡符合条件,申请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的08级同学,请于2011年11月2日12: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liupq@jlu.edu.cn,申请书内容包括:1、本人自然情况,2、在校表现(注明:何时获得何种校级荣誉),法学院学工办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公布法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