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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加强本科生寝室住宿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0日 09:29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2-05-10 09:29  点击:2080

    根据《3868la银河总站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和《3868la银河总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法学院已修订《法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可在“规章制度”中察看)。

    为加强对我院本科生的住宿管理,学生工作办公室决定近期针对全体本科生的住宿情况进行检查。现提出以下几点说明:

1.全体本科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寝室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如因特殊情况已经调换的,须在5月14日(周一)前,向本年级辅导员说明情况。否则视为私自调换寝室。

2.全体本科生按照相关规定,在非法定节假日不得离校住宿。需请假不在校的学生应按照《法学院本科生请销假管理规定》向本年级辅导员请假;需要校外居住的学生须在5月14日(周一)前,到本年级辅导员处办理校外居住手续。否则视为夜不归宿。

3.全体本科生应按照学校公寓管理规定时间作息,公寓封寝前没有归宿者,视为违纪。

4.各寝室严禁违章用电,并保持寝室卫生,对不符合要求者要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望全院本科生高度重视,对于违反规定的寝室和个人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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