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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法学院2013级年级大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 23:06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5-12-30 23:06  点击:1376

    2015年12月30日上午9时许,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2013级年级大会在第三教学楼第五阶梯教室召开。本次年级大会由2013级辅导员骆旷达老师主持,法学院2013级全体同学参加。

    大会开始前,同学们在各班班长的组织下有序地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表明了自己诚信考试、远离舞弊的态度与决心。骆矿达老师宣布大会开始后,介绍了本学期最后一次年级大会的主要内容。首先是期末复习阶段的相关事项,骆老师以近日同学们网络社交平台广泛传播的段子——“紧急立法权”与“立法否决权”开场,生动形象地介绍了本学期期末复习的主要任务,引发了同学们的强烈共鸣。随后,骆老师又由繁重的复习引出了考试阶段常谈常新的话题——考试诚信。他强调,诚信考试是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尤其是对法学院学生规则意识和公平守则的考验。骆旷达老师宣读了学校与学院关于考试作弊的处分原则,并以“看手机”和“夹带”两种常见的学生考试作弊形式为例进行剖析,表达了学校与学院杜绝舞弊行为的决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刑九修正案强调”,骆旷达老师妙语连珠,同学们也在严肃活泼的氛围里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其后,骆旷达老师强调了期末期间学生的健康与安全问题。他要求同学们期末一定注意自身安全与财物安全,时时刻刻提高警惕。骆老师还温馨嘱咐同学们近期注意身体健康,劳逸结合,平衡饮食营养。假期安全则是本次大会的最后一个主题,骆老师宣读了学校关于假期留校的寝室安排制度,并要求寒假留校学习的同学们于元旦后提交申请。

    最后,骆旷达老师以“期末加油”的热切鼓励结束了本次年级大会,同学们对老师面面俱到的考虑与无微不至的关心报以热烈掌声。在此预祝同学们取得优异成绩,寒假愉快!

法学院通讯社 文/董泽 图/覃黄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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