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法学院召开2016年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洪明、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赵洁、党委副书记徐杰、副院长张光宇、法学院原党委书记、学院兼职组织员孟宪铎、党委办公室主任田园、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吕欣、研究生办公室孟庆红、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高岩、2016级辅导员马旭、2013级辅导员骆旷达、2015级辅导员张旭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赵洁同志主持。
随着《国际歌》的旋律在会场响起,宣誓仪式正式开始。法学院72名新党员在党委副书记徐杰同志的带领下,对着鲜红的党旗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激昂的誓言伴着歌声回荡在庄严的会场,誓词随着同学们的宣读一字字刻在心里。党委书记李洪明同志为新党员颁发了《入党通知书》,并与每一位新党员握手、合影留念。
随后,法学院副院长张光宇同志宣读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2014级的王玉同学代表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发言,坚定地向党组织表达了新党员的决心,同时也为更好地实践誓言而做出了郑重承诺。2015级的陈喜郡同学代表参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言,她表示,作为积极分子,将在以后的学习、工作、实践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以求早日实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梦想。
最后,李洪明书记发表了讲话。李洪明书记对参加宣誓的所有新发展党员表示衷心的祝贺并提出了三点期望:要增强敬党爱党的意识;要增强忧党的意识;要增强党员的角色意识。李洪明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全体新党员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自己的誓言,与同学保持鱼水关系。并从会场准时签到这一小事提醒各位新党员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奉献进取,做一名组织放心、群众信赖的合格共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政治热情,开拓进取、踏实敬业的工作作风,为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宣誓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圆满结束。在院党委的指导下,法学院新党员同志必将既往开来,为学院及学校发展开辟出一片新的天地、创造出一番新的境界!
法学院通讯社 文/史呈文 图/李雅
上一篇:2016级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同学座谈会 下一篇:含英咀华育桃李,恩师指路明前程——记法学院2014级学生考研就业指导会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