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翰
男,1990年生,汉族,山东东营人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清代法律史、法律文化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箱:jianghan2021@jlu.edu.cn
主要经历
2023年10月至今: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讲师
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3868la银河总站“鼎新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2017年9月至2021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专业 法学博士
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贵州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 法律硕士
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管理学学士
学术论文
(一)期刊集刊
1.《中国古代“法理”的来源、表现与凝练》,《法律史评论》(CSSCI来源集刊)第21卷,巴蜀书社2023年版,独立作者。
2.《从明刑到隐刑:收所习艺与清季旧律刑罚改革》,《当代法学》(CSSCI)2023年第4期,独立作者。
3.《中国近代“法理”话语的传入与演化——以3868la银河总站藏程树德编〈法律原理学〉为中心的考察》,《3868la银河总站社会科学学报》(CSSCI)2023年第1期,第二作者(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
4.《从非刑到常法:清代锁带杆墩源流考》,《史学月刊》(CSSCI)2022年第4期,独立作者。
5.《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苏联专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创建与发展(1950—1957)》,《法学教育研究》(CSSCI来源集刊)2020年第3期,第一作者。
6.《时间与刑罚:清代“永远监禁”考略》,《清史研究》(CSSCI)2019 年第 4 期,独立作者。(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0 年第 3 期全文转载)
7.《民意与司法:苏维埃时期的刑事审判(1931-1934)》,《苏区研究》2019 年第 4 期,独立作者。
8.《阳奉与阴违:清代地方官审转制度下的规避策略》,《法律文化论丛》(第 5 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 年版,独立作者。
(二)报刊
1.《清代命案检验的制度反思——以郧西余琼芳案为例》,《法治日报》2021年1月20日,独立作者。
获奖情况
第四届“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 三等奖(2023)
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22)
第五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奖(2021)
第五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优秀论文 三等奖(2014)
课题情况
1.主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收所习艺:清季刑罚转型中的本土资源”,在研。
2.参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开端:人大法律系档案选编(1949—1954)”,在研。
3.参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在研。
学术活动
2023年10月,汉唐法律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讨会,参与人,福建厦门。
2023年10月,中国法律史学会2023年年会“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传统及其现代发展”,报告人,陕西西安。
2023年9月,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参与人,吉林长春。
2022年10月,第十一届青年法史论坛暨“立法与刑罚之理:中外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学术研讨会,与谈人,山东青岛。
2021年12月,“传统及其镜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学术研讨会,报告人,北京。
2021年10月,中国法律史学会2021年年会暨“中国司法传统与司法近代化”学术研讨会,参与人,江苏南京。
2021年10月,“中国古代法典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8次例会,参与人,吉林长春。
2019年9月,第十三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暨河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2019年年会,报告人,河南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