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宁
男,1986年9月生,湖北省武穴市人
职称: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
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件:wanghongning@jlu.edu.cn
开设课程:刑法学、犯罪学
校内外兼职:
吉林省刑法学研究会 副秘书长
吉林省犯罪预防研究会 副秘书长
主要学术经历:
2010年9月----2017年9月 北京师范法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博士后 合作教授赵秉志
2010年9月----2011年9月 美国休斯敦大学UH法律中心 访问学者 合作教授Sandra Guerra Thompson
2009年8月----2012年6月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
2006年8月----2008年6月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 刑法学硕士
专著和论文:
《美国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以禁止残酷刑为视域的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发表于《刑法论丛》2015年第2期;
《我国搜查与扣押之都的完善——从中美搜查与扣押制度比较研究谈起》,发表于《法学杂志》2016年第7期;
《中美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差异性分析》,发表于《刑法论丛》2014年第4期;
《基于公权力限制的刑事被追诉人权利保护及制度构建》,发表于《新疆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非法经营罪“口袋化”之检讨》,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9期;
《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刑法处遇》,发表于《刑法论丛》2017年第52期;
《论被害人视野下的未成年人刑法保护》,发表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论结果加重犯的主管罪过判定》,发表于《求索》2015年第5 期;
《论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发表于《东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国际商业反贿赂制度化研究——以“对外国公职人员贿赂罪”为研究条款》,发表于《东南学术》2014年第4期;
《论责任主义与结果加重犯的紧张关于与解决途径》,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9期;
《论国有资产犯罪与国有资产的刑法保护》,发表于《求索》2013年第11期;
《媒体导向下社会舆论与司法公信力的关系研究》,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6期;
《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深化与完善》,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5期;
《犯罪现象产生原因分析》,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4期;
《论刑事诉讼客体视阈下诉之变更制度》,发表于《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论亲告罪之前行——从法的价值角度谈亲告罪之立法推进》,发表于《东南学术》2012年第2期;
《日本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立法启示》,发表于《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确定》,发表于《求索》2011年第8期;
《论我国结果加重犯的主观罪过判定》,发表于《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第3期;
《论吸收犯的废除》,发表于《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23期;
《论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犯罪》,发表于《行政与法》2009年第9期;
《逮捕制度问题研究》,发表于《法制博览》2017年第11期。
承担课题:
《基于犯罪热点制图的方位空间研究》,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第一参与人,项目编号14CFX016;
《仇恨犯罪治理研究》,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第三参与人, 项目编号14BFX044;
《吉林省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刑事法治问题研究》,2012年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主持人,项目编号20130420092FG;
《刑事法治与社会管理创新》,2012年3868la银河总站社科处基本业务费项目,主持人,项目编号2013BS037;
《医学进步对刑事责任分担的影响》,2013年3868la银河总站科技处交叉学科项目,主持人;
《保护与开发并重模式下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研究》,2013年河北省科技厅项目,第一参与人, 项目编号SQ137007;
《马工程建设项目“刑法学”》,2011年教育部重点项目,博士后参与人,项目编号11JZDMG063;
《医疗执法文书现状调查》,2011年吉林省卫生厅横向项目,参与人,项目编号2013(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