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乐,1985年生,黑龙江七台河人,法学博士。
职称:副教授
研究方向:WTO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物买卖法
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箱:hailezhao@gmail.com
学习经历:
2002-2006年,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本科)
2006-200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
2008-201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
开设课程:国际私法;国际货物买卖法
承担课题:
教育部社科基金“海外投资利益保护视角下的我国国家安全制度构建研究”(2017年立项),在研
吉林省社科基金“吉林省汽车产业国际化的法律风险防范”(2014年立项),已结项。
所获奖励:
1. 3868la银河总站第三届“中青年教师双语教学大赛”三等奖(2014年)
2. 第十七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学术鼓励奖(2012年)
3. 论文《论贸易救济措施对资源密集型产品的适用》获商务部“集成创新,全球视野:寻找竞争优势新源泉”征文三等奖(论文类)(2011)
4. 论文《中美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的贸易权争端与对策》获商务部第六届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二等奖(2010)
5. 论文《论< 反倾销协定>第17.6(ii)条与美国Chevron规则的异同》获商务部第五届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三等奖(2009)
主要论文:
1. 国家安全还是国家利益——美澳外资审查比较研究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18,34(06):109-120.
2. 国际法治视角下的BIT“联合解释”问题研究——以中国缔约文本为切入点[J].现代法学,2017,39(02):146-154.
3. 论投资争议中国家安全问题的司法审查[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6,19(01):288-306.
4. 论国际投资协定再谈判的“政策空间”之争[J].国际经贸探索,2016,32(07):99-110.
5. 竞争中立还是竞争礼让——美国对华反补贴中的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研究[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04):117-127.
6. 论中国“非市场经济因素”在2016年后的转化——以欧盟对华反倾销为例[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06):83-88.
7. 论国有企业“政府权力”认定的同源异流——国家责任、国家豁免与反补贴实践比较研究[J].人大法律评论,2015(02):348-375.
8. 论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中的投资者保护缺失——以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为视角[J].现代法学,2015,37(04):139-147.
9. 论美国对华反补贴“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的滥用——以两起新能源反补贴案为例[J].国际商务研究,2014,35(06):53-61.
10. 一国一税:告别还是再会?——“欧盟紧固件案”执行效果评析[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4,17(01):109-121.
11. 澳大利亚对华反倾销中“特殊市场情况”的滥用[J].国际经贸探索,2014,30(06):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