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须知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自愿迁移户口(长春市内包括外五县的学生不迁户口);如若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3868la银河总站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入的地址一律填写“吉林省长春市3868la银河总站”(不用填写哪个区)
二、工作程序
(一)新生需准备的户籍材料
1、吉林省外的新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3868la银河总站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2、吉林省内的新生
(1)家庭户口本原件;
(2)身份证的正反面与3868la银河总站录取通知书合并复印1张(A4纸);
(3)新民校区的同学需要交一张二寸照片。
(二)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收齐新生户籍材料,并与学院所在校区户籍办老师联系,办理落户手续。各学院上交户籍材料的同时下载《2019级新生落户统计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报送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三)户口迁移证、户口本收取时间 (不包含双休日):
2019年9月7日
8:00-11:30 13:00-16: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各校区户籍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李老师 85168201 13756881326
中心校区商贸楼二楼217室
东 区:李老师 85095937
逸夫9楼B区综合办事大厅
北区(朝阳):赵老师 88502030 15526866500
朝阳校区西门保卫办二楼
北区(新民):苏老师 85619157 15714400166
医学部校部106室
南湖校区:矫老师 85151257 18904317567
南湖校区综合办公楼204室
西 区:叶老师 87836873
西区行政楼521室
四、注意事项
请有户籍迁入需要的同学准备好上述户籍材料,并填写《2019级新生落户统计表》。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户籍材料连同《2019级新生落户统计表》统一收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awgrad@jlu.edu.cn。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