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 发表于: 2016-07-06 19:57 点击:914
2016年7月6日下午1时30分,法学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洪明同志主持,法学院全体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研究生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秘书、法硕中心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秘书等党员同志参加了本次学习会。
首先,李洪明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李洪明书记指出,今年的七月一日,是伟大的共产党员走过95载的光荣岁月,它创造了“地球上最大的政治奇迹”,开创了治国理政的新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的讲话,犹如一盏明灯,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讲话号召全党同志在回顾历史中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在面向未来中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李洪明书记将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概括为八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第二、要牢记党的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第三、坚持四个自信和坚持基本路线;第四、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向前进。第五、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第六、为民服务: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第七、外交政策:就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断把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推向前进。第八、党的建设:着力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参会的党员同志就学习习近平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交流了心得,李洪明书记就我院师生党员在暑期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法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暑期不断线、不落空。
接下来,李洪明书记就中央“两学一做”协调小组督导二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向与会的同志进行了通报。李洪明同志指出,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司长王光彦同志就法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王司长评价法学院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环环相扣,扎实有序。”法学院商法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高标准、高质量,突出了法学教育的鲜明特色。
最后,李洪明书记以“做一名不改初心的共产党员”为题,分享了学习习近平同志“七一”讲话的心得体会。李洪明书记谈到:“作为党员个人的我,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不忘党员意识,这便是我的初心;二、不忘党的观念,这便是我的初心;三、不忘党的宗旨,这便是我的初心;四、与法学院共荣辱,这便是我的初心。我的工作原则是:以院为家,院荣我荣,院兴我兴。我与法学院共荣辱。”
学习会场面热烈,交流深入,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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