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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第三次“三严三实”学习报告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09:34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5-11-19 09:34  点击:784

    11月18日下午法学院在东荣311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三严三实”学习报告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洪明同志主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洁同志做了“讲规矩  慎用权  把‘严以用权’落到实处”的主题发言,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法学院党委委员、法理中心副主任等人员参加了学习报告会。

    赵洁同志的报告共分五个部分:第一、严以用权的内涵。严以用权,权是核心,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严以用权,用是路径,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严以用权,严是标准,要摆正身位,规范用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第二、用权不严的原因。以权谋私、人情腐败、公权私用,之所以用权不严,主要是由于逃避、脆弱、侥幸、吃亏、贪婪、麻醉、盲目心态;第三、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实现严以用权首先必须敬畏权力,有了敬畏之心才能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还要坚决做到用权不怠权,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用权永谦逊,做到居上而不忧,居上而不骄。与此同时,必须恪守规矩,遵守法制,坚持党的领导;第四,始终坚持严以用权的原则。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始终坚持心有师生,坚持心中有责,坚持心中有戒;第五、严以用权,贵在践行。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牢牢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心热心为师生服务,不断提升自身修养,牢固确立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教师为主体,院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心存敬畏,勤于自首,遵纪守法,做到教育清廉。

    赵洁同志做完报告后,与会同志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李洪明同志谈了自己的四点体会:1、用权要靠制度,制度就是笼子,用权不能任性。2、要认真查找与“严以用权”相悖的现象,加强党建工作,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3、要提高对“三严三实”教育的认识,“三严三实”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4、通过“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强化“严以用权”,要明晰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要分清荣辱、明辨善恶。陈殿友同志认为这次报告准备充分,对党的纪律理解透彻,应该好好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忠诚党的事业,与党保持一致。与会的其他同志也就报告内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此次报告让广大党员同志们进一步认识到严以用权的重大意义,领会了严以用权的深刻内涵,为今后工作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我院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学习,不断进步,为学院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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