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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李天相同学应邀参加《“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武汉大学2015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 09:34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5-11-17 09:34  点击:1520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武汉大学2015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3868la银河总站、重庆大学、福州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的五十多名环境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教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与会博士研究生围绕环境司法和其他环境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武汉大学特聘教授Ben Boer教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杨凯法官、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潘绍龙法官和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鲲律师、英国邓迪大学的Colin Mackie博士分别就论坛主题进行了专家报告。

      由我院吴真教授指导的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李天相同学获邀参加本次论坛,向大会提交了题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私益维度》的论文,在论坛以“环境司法”为主题的第一阶段中发言。学界往往将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私益诉讼严格划分,倾向于认为环境公益诉讼就是不包含个人利益的宏大叙事。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讨,李天相同学提出,环境公益诉讼中普遍存在私人利益,与私人合法权益相区别,此类私人利益的性质和形态并非单一,对环境公益诉讼中私益的探讨,有助于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与会期间,就环境公益诉讼和其他环境法领域的热点问题,李天相同学同与会专家、博士研究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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