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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博士生吕楠楠同学获邀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3日 15:07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5-11-13 15:07  点击:1192

        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经济法博士论坛暨经济法视野中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共同主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3868la银河总站、上海财经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日本同志社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博士生,以及来自法院、税务局和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人士共同参加了本次论坛。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王欣新教授以及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先后发表主旨演讲。三位教授分别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与准入前、准入后控制”、 “市场退出机制与破产法”及“论产业政策合法性与正当性法律程序——基于安徽烟花爆竹企业退出案的研究”为题做了热情洋溢的主旨演讲。由我院王彦明教授指导的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吕楠楠同学获邀参加本次论坛,向大会提交《公司人格否认:企业破产中税收实现的私法进路》的论文,并在大会第四单元:破产法与税法单元做了主题发言。在对公司人格否认案件进行司法样本数据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吕楠楠同学提出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由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拒绝提供公司财务资料或提供不实财务资料导致清算组无法测算企业破产财产所形成的破产僵局情况下,可以对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进行责任穿透。在论坛自由发言阶段,吕楠楠同学就该主题同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地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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