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4-10-27 10:56 点击:2340
2014年10月25日,按照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院首次开展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我院博士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加强研究生管理工作,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督促博士研究生按期推进学术研究进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依据我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此次考核由马新彦教授、闵春雷教授、徐岱教授、冯彦君教授、蔡立东教授五位导师组成考核委员会,博士研究生张龙任秘书。考核对象为我院刑法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全体2013级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入学第一学期提交的研修计划所确定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否有所改动;若无改动,此研修计划的进展执行情况如何;若有改动,新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否合理,对应的新的论文写作工作如何开展;毕业要求的前期成果发表工作进展如何;学生参与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或实践调研活动的情况;学生对待学术研究的态度是否端正。
考核委员会所有成员均高度重视本次中期考核工作,针对每一位博士研究生的中期汇报认真聆听,并且逐一分析之后给出具体可行性建议和意见,最后集体表决该同学是否通过本次考核,并由秘书详细记录在案,留学院存档。
共有37名博士研究生通过了本次中期考核,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阶段。经考核委员会慎重评议,集体表决,最终确定郑倩、贾宏斌、贾志强、廖原、王心怡等五位同学为本次中期考核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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