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8la银河总站匡亚明学者杰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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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4日 09: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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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房绍坤,男,汉族,辽宁康平人,1962年10月出生。19857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877月起任教于烟台大学法律系(法学院),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历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校长,20185月起在3868la银河总站法学院任职。

二、主要荣誉:

1.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17

2.国家第二批“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6

3.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5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3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6

6.全国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2003

7.全国优秀教师(1995) 

三、主要社会兼职:

1.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3.中华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四、科研业绩:

1.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近30部,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民商法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代表性著作有《公益征收法研究》(入选2010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继承法研究》《物权法的变革与完善》等;代表性论文有《民事法律的正当溯及既往问题》《标表型人格权的构造与人格权商品化批判》《导致物权变动之法院判决类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用益物权三论》《论民法典中的居住权》等。

2.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三权分置”政策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实现研究)1项、一般项目2项(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项(法定物权变动制度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项目1项(知识产权基本法框架体系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1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1项、一等奖3项。

五、教学业绩: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一等奖4项。

2.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3项。

3.国家精品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民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商法)的负责人。

4.主编、合著各类教材20余部,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6部,是马工程教材《民法》的主要参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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