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05年确立的“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第三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5日 14:38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11-15 14:38  点击:2534

  2005年6月,学校确立了“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第三批立项项目250余项。经过一年半的研究与实践,将于12月初组织专家对第三批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需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所有项目均需填写《“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第三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表中所填写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必须与所提供的成果材料相一致,成果材料一式一份。
  二、重点和一类项目需向各学科专家组进行汇报、答辩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3000字左右)一式五份;一般项目只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供项目研究进展的相关材料即可。理论研究成果为立项后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重点和一类项目汇报时需携带论文原件,一般项目需在材料袋中提供论文复印件。
  三、申请项目升级的需提交项目升级申请;与重点和一类项目同时进行汇报、答辩。
  四、2003年确立的“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第二批立项,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最后一次结题验收,不参加汇报的将视为项目验收不合格。
  五、每个项目自备材料档案袋一份,封皮贴上《材料目录表》。项目验收后此材料袋将返还项目负责人。重点和一类项目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见网上通知。
  以上材料请于2006年11月27日前,由各有关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佟健 姚岚
  联系电话:5166422

  

                            教务处
                         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