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8-17 09:15 点击:2683
第一、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凤超作讲座。时间8月21日下午14:00时;地点第三教学楼5阶。
第二、观看民事案例录像片
8月20日下午13:30分,在法学院模拟法庭,1班、2班、3班学生观看民事案例录像片。观看录像片结束后,直接由教师组织进行案例讨论。
8月21日上午8:30分,在法学院模拟法庭,4班、5班、6班、10班(学号1—16号)学生观看民事案例录像片。观看录像片结束后,直接由教师组织进行案例讨论。
8月22日上午8:30分,在法学院模拟法庭,7班、8班、9班、10班(学号17—32号)学生观看民事案例录像片。观看录像片结束后,直接由教师组织进行案例讨论。
第三周训练内容及时间安排,请各位同学关注近期法学院网站院内通知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0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