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学生原定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由于个别课程选课人数不足20人,取消开设五门选修课。取消开设的选修课有:中国法律思想史、行政救济法、外国民法、电子商务法、竞争法。选修这五门课程的同学,请在10月12、13日退补选时重新选课。 教务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
上一篇:关于2006级学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取消开设部分选修课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填写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的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