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选修民商法方向学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除税法课程之外,其它选修课由于选修人数不足10人,取消开设民商法方向选修课。由于取消部分选修课,而导致学分未修满的同学,可以在退补选时选修其它方向课程。 基础法学方向法学方法论取消开课。 退补选时间10月12、13日。 教务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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