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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6级学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取消开设部分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5日 16:15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09-15 16:15  点击:2463

  2006级选修民商法方向学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除税法课程之外,其它选修课由于选修人数不足10人,取消开设民商法方向选修课。由于取消部分选修课,而导致学分未修满的同学,可以在退补选时选修其它方向课程。
  基础法学方向法学方法论取消开课。
  退补选时间10月12、13日。




                             教务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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