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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4日 08:21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4-06-24 08:21  点击:2105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术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少数民族骨干硕士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868la银河总站南校区东荣大厦716室)领取,法律硕士(非法学)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3868la银河总站南校区文科实验楼415室)领取。如若代领,需要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领取时间:6月24—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没有自领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6日起以EMS形式邮寄。地址为考生本人在复试时填写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另有部分同学交学费用的中国银行银行卡由于银行方面正在办理中,可开学报到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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