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贷款毕业研究生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8日 08:56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5-05-08 08:56  点击:762

    2015年7月1日后,我校2015届曾申办过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将进入还款期,为方便部分经济条件得到改善、且有还贷能力的研究生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经与银行协商,现将本年度我校研究生提前还款受理时间定为5月11日—5月15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还款对象:凡是按基础学制应该毕业的贷款研究生,即2012级三年制研究生、2013级两年制研究生中曾在3868la银河总站参加过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包括其中的拟延期答辩研究生、去年年底提前答辩研究生、只在本科期间贷过款的研究生。

    二、提前还款方式: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中行借记卡(原则上不接受现金支付)前往指定柜台网点进行还款。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将设置指定窗口进行还款业务的办理,具体窗口请借款人咨询营业网点内大堂经理,办理业务时需事先填写银行现场提供的客户还款确认书,如需代办,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中行办理还款业务指定营业柜台网点及受理时间

    中心校区: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地址: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2426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根据以往经验,为避免出现办理业务的同学太过集中以致等待时间过长的局面,着眼于提高效率,本次提前还款义务只针对研究生,且按培养单位对还款网点和时间进行了划分(附件)。因特殊情况错过本单位办理时间的同学,可灵活选择其他单位所处的时间段办理。

    还款业务办理完毕后,借款人需将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复印件在5月18日下午4:00之前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者法硕中心(非法学)。

    提前还款工作结束后,拟于5月18日—5月22日期间开展还贷及展期协议的签订工作。

研究生管理处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0431-85166341

中国银行联系人:李强        咨询电话:0431-85161371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3868la银河总站 - 银河总站登录入口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