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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进行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0日 09:35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10-10 09:35  点击:53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采集对象
拟于2017年12月份毕业以及2018年6月份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单证)以及外国留学生不参与本次采集。
2.报名方式
本次拟参加现场采集的研究生,必须于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4点之前,通过3868la银河总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http://gim.jlu.edu.cn/yjsy/new/,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一)。未经管理系统报名的研究生,由于基本信息未在新华社吉林分社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系统备案,将无法进行现场采集。
培养单位可利用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报名和统计报名情况,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一。
3.采集时间
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17日(星期二)、18日(星期三)三天(各培养单位采集顺序见附件二)
4.采集地点
前卫南区无机超分子楼一楼报告厅(采集地点路线图见附件三)
5.现场采集流程
学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按学院为单位排序,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系统打印),学生证,现场每人交费20元,在现场工作人员组织下,准确填写图像信息采集统计表(附件四),经过专用设备审核身份信息后,进行图像采集,结束后及时有序退场。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数据是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基本依据,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要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通知本单位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及时进行网上报名。
2.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要求准备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在校进行采集,未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凡是未按规定私自采集毕业图像,由研究生自行承担学历可能无法认证的风险。
3.关于图像采集费的交纳方式上,根据吉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本次图像采集费由承担采集任务的新华社吉林分社现场收取。收费标准沿袭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附件五)的要求,采集费用每人20元。为便于现场收取,请学生一定提前备好零钱。
4. 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通过专用设备确认身份进行现场采集(临时身份证无效),请通知无二代身份证的学生抓紧补办。
5.请务必通知参加采集的学生,本次采集于拍摄40天后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若核对无误,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本次采集才能生效。
6.本次未能参加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学校不再组织补拍,请学生自行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进行补充采集。凡参加本次校内统一采集的研究生,不得重复进行补采集。
三、新华社吉林分社图像补采集要求:
1.时间:2017年10月20日、27日或2018年4月份每周五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3.方式: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自行前往,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
4.办公电话:0431—88463090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5168171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一: 3868la银河总站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报名指南.doc
附件二: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xls
附件三 :采集地点路线图.doc
附件四:图像信息采集统计表.xlsx
附件五:新华图片社图像信息采集收费说明的函.jpg

附件下载见校内通知。请各位学生按时间要求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时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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