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 发表于: 2012-10-31 11:19 点击:657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2】016号
关于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2012年10月19日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根据《3868la银河总站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结合法学院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法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主 任:李洪明
副主任:李 放、赵 洁
秘书长:刘培强
成 员:马新福、孟宪铎、陈殿友、张 旭、蔡立东、于 莹、
孙学致、徐 杰、吕 欣、高 岩、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