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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聘任兼职教授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07日 10:2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12-07 10:23  点击:3179

  12月5日下午15:30分,法学院在吉林省司法厅举行了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法学院院长徐卫东,党委书记李洪明,党委副书记于莹参加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由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王晓峰主持,于莹副书记代表法学院宣布了聘任教授的名单,徐卫东院长和李洪明书记为受聘的17名兼职教授颁发了聘书。

  徐卫东院长代表法学院在讲话中首先向受聘教授表示祝贺、表示感谢,并阐述了聘任兼职教授的背景、意义、条件和作用。

  受聘的兼职教授纷纷表示:聘书的自重量不大,但包含的意义和责任重大,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定不辜负法学院的希望,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完成兼职教授的工作任务。

  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宇出席了聘任仪式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一要珍惜荣誉,二要记住责任,三要发挥作用。

  法学院相继还要在我省的检察系统、法院系统等司法实践部门聘任兼职教授,为法律硕士学生实行双导师制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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