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全职兼任教授梁治平先生在3868la银河总站东荣大厦706教室进行了讲座,主题为“我与你:一种法哲学视野中的人地关系”。李拥军教授作为主持人,对梁治平教授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进行了简单介绍,并对梁治平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梁治平教授首先从辨析马丁•布伯的我-你关系和我-它关系入手,对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与其周围世界的关系发生的深刻改变进行了介绍。梁治平教授指出,人类长久以来一直将自然视为“对象”“经验世界”,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几乎没有节制。因此,人类实际上与自然之间保持着一种我-它经济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类忽视了自然的主体性,而是以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来利用自然资源,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自然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梁治平教授认为,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我-你关系,自然不仅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自然本身也具有主体性,人类没有“权利”破坏自然来满足自身的欲望。然后,梁治平教授对近年来强调重视和保护自然的法理学学说、观点进行了介绍,并对新兴的大地法理学思潮与我-你关系之间的内在关联进行了分析,借此引发了在场师生对当代法学对人类世界及其危机可能的应对之道的思考。在提问环节中,几位同学针对该主题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与梁治平教授讨论了如何走向我-你关系、传统文化中是否存在对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益的部分等相关话题。最后,李拥军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